学员须知
一、学员应当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、全面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。
二、学员应当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、积极参与病例讨论、实践操作。
三、
学员应当妥善处理工学关系,合理安排好听课、作业、预习、复习。
四、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听课须书面事先向班长或班主任请假(三天以下向班长书面请假,三天以上向班主任书面请假)。
五、学员无故缺课达1/4以上者、无故缺考者,将取消考试资格直至学籍。
六、学员学习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、考场纪律(全市统一命题,统一考试)。教室内须关闭手机、BB机。
七、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,方能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,平时成绩占该课成绩10%(作业、实验、笔记等),出勤20%,考试卷面占70%。总分60分为及格。
八、学员学习期间用餐可到学校食堂。
宁波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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